2019年度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8]60号)文件要求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局的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2019年原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撤销,人员、经费等并入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故2019年的决算公开内容为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各项指标数据汇总情况公开。
一、 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贵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全市地质工作。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征地拆迁管理。
15、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方面的违法案件。
16、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17、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内设科室24个,4个分局。具体为:局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财务审计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设项目审查一科、建设项目审查二科、建设项目审查三科、人居环境科(市政和村镇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测绘科(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督查一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二科执法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国土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双清、大祥、北塔、经开4个分局,干部职工298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205人,退休人员9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以及四个分局,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4643.3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958.22万元,减少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严控预算,压缩一般公用支出,单位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0.02万元,占6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6.4万元,占25.5%;其他收入1008.05万元,占1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89万元,占45.6%;项目支出5848.11万元,占5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23.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48.62万元,增长2.4%,主要是因为中心工作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2.73万元,增长14.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54万元,占4.9%;卫生健康支出264.83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1756.71万元,占20.2%;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5866.79万元,占67.6%;住房保障支出225.66万元,占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93万元,占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80.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8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7.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6.64万元,支出决算为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验收完成,拨付项目资金尾款。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7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验收完成,拨付项目资金尾款。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1、财政预算人员经费不足;2、办公成本开支大。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82.34万元,支出决算为58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595.16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项目均按合同及工程进度分期付款,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完工,尾款未支付。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101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以前年度项目验收完工,上年结余的项目尾款支付。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93.92万元,支出决算为9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5.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才进入立项阶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9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84.28万元,完成预算的40.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的一个因公出国(境)开支因是2018年11月底才出发,回来后相关报账票据的结算错过了当年会计年度结算。2、上级部门组织对新工作的外出学习。与上年相比增加10.0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的一个因公出国(境)开支因是2018年11月底才出发,回来后相关报账票据的结算错过了当年会计年度结算。2、上级部门组织对新工作的外出学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严格遵守接待的规章制度,与上年相比减少4.45万元,减少2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严格遵守接待的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6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4.14万元,减少6.1%,减少的原因是加强了对公车的管理,对公务派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万元,占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05万元,占11.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万元,占7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a、全省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赴日本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费用4.04万元;b、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赴德国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培训,费用6.01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1个、来宾1257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9万元,主要是公务外出租车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5.58万元;支出120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2万元,项目支出87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6.47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19.2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财政公用经费预算不足,单位运行开支大。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万元,用于召开部门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各项工作布置、政策宣讲、上级检查等;开支培训费6.96万元,用于开展人员培训,人数340人,内容为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培训及对下级单位的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派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 价 报 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责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贵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全市地质工作。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征地拆迁管理。
15、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方面的违法案件。
16、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17、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内设科室24个,4个分局。具体为:局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财务审计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设项目审查一科、建设项目审查二科、建设项目审查三科、人居环境科(市政和村镇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测绘科(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督查一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二科执法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国土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双清、大祥、北塔、经开4个分局,干部职工298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205人,退休人员93人。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财政一般拨款收入598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96.4,其他收入1008.05,上年结转和结余15258.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107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95.33万元。除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外,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土地供需、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报审、实施和初验,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行使土地、矿产与测绘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并建立健全土地、矿产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制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扶贫、创文、扫黑除恶等工作。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30.09万元,减少 10.68%。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财政严控预算,压缩一般公用支出,单位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厉行节约。2、项目工程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用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业务部门及领导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务支出尽量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在执行各项目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可能发挥好专项资金作用;所涉及专项资金都预先编制使用方案,立项批复后,按方案实施,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
(二)基本支出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6.1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23万元,完成预算的35.5 %,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63.29万元,占85 %。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0.94万元,占14.74%。公务接待181批次1257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8.5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投入落实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48.11万元。其中:规划编制费310万元,智慧规划829.98万元,资江两岸景观规划设计126.4万元,卫片执法34.79万元,土地变更、巡查12.1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54.91万元,闲置土地清理21.4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67.9万元,保障大楼工程1004.38万元,金土工程437.99万元,双清区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服务99.8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211.19万元,地质勘查20万元,采矿权市场基准价22.58万元,市级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及处置54.59万元,地图编制出版54.24万元,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护系统88.83万元,测绘标志普查维护和测绘资质巡查27.58万元,土地整治项目尾款1936.49万元,资江干流确权发证13.44万元,两违用地61.26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专项经费(项目经费)使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专款专用的原则,计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年终按有关规定结转。经审批同意的预算内的专项经费,根据合同约定或工作进度,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财务审计科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和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支付。最后一笔资金支付,需附验收审批意见。项目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和竣工验收费等费用开支按内部专项经费审批程序审批使用。
三、资产管理情况
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的申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编号,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薄、使用台账,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根据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的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财务审计科为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采购、资金拨付,负责设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卡片帐,参与固定资产的修缮、报废处置和验收等工作。
市局办公室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经费预算,研究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该计划应当纳入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允许无预算购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办公室应会同财务审计科、机关纪委和购置使用部门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后登记入账。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报废更换固定资产的科室、区(分)局,需填报《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进行技术鉴定,其它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提出报废意见,经财务审计科审核,报分管办公室及分管财务审计局领导审批报废后方可采购更换。
建立办公设施移交负责制度。各科室、区(分)局、各会计核算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办公设施仍留原单位,原则上不得带走,确需带走的,应由局办公室监交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局干部职工退休或调离,政工科应会同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做好资产移交手续。凡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丢失、人为损坏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公物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市局办公室每年应与财务审计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帐实相符。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严格按上级部门和市财政要求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规范经费预算执行,严格管理“三公”经费,严格各项资金的管理,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做到公开全面、及时、有效。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抓改革、建机制、打基础、促融合,做好“保障”与“保护”文章,服务“二中心一枢纽”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市局被评为全省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工作落实先进单位,市局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工作获全市先进。其中,信访工作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基础业务“百佳业务规范单位”。各县市区局工作都取得开拓性进展,其中隆回县局、武冈市局、新宁县局、经开区分局和双清区局分别评为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工作落实先进单位。
(一)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作用,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一是高质量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年初,因供地率不达标,我市市本级被省厅暂停用地审批。我们采取超常规措施进行整改,在7月初恢复用地审批,全年项目用地得到了有力保障。全市批回新增建设用地114宗9549亩。下调工业用地交易竞买保证金比例,出台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细则,市本级弹性出让工业用地5宗,降低了产业项目用地成本。出台征地拆迁经费包干办法和重点项目征拆考核办法,相继批准各县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效促进了重点项目加速落地。二是助力“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新增农用地25523亩,绥宁、邵阳县交易节余指标2680亩,筹措脱贫攻坚资金5.8亿元。引进“扶贫车间”,能解决联点帮扶的隆回县滩头镇坦联村260人就业,得到国务院扶贫督查组的好评。行业扶贫、驻村帮扶、联点新农村工作有力有效。助力污染治理方面,生态修复工作稳健起步,申报各类生态修复项目15个,净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69.45公顷。长江经济带污染问题得到整治,隆回小沙江关停退出石材企业6家,争取生态修复资金1.18亿元,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整改,城步苗族自治县初水砂矿场完成生态复绿,洞口县、新邵县9个滥采矿山提前整改销号。助力债务化解方面,全市实现土地出让价款83.14亿元,特别是市本级实现土地价款44.4亿元,创历史最高记录。全市落实土地储备债券10.64亿元,其中市本级4.85亿元,储备土地4363亩,较好地支撑了地方政府化债。三是地理信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数字邵阳市县一体化市级平台完成初验,邵阳县、隆回县、新宁县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试运行。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增至48家,地理信息年产值达6865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省厅批复建设邵阳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开展测绘资质和质量监督,更新邵阳市地图和邵阳市城区地图。开展地理国情监测,为整治“两违”用地提供了地理信息数据支撑。
(二)规划管控打造新格局。强化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一是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新一轮城市边界线划定工作,优化了生态红线布局。做好过渡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56个,为87个地方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保障。二是乡村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市县乡三级均成立编制工作机构,完成了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工作。3个村完成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试点任务。乡村规划工作通过市人大专项评议。三是城区详规编制积极推进。批准了十井铺街区、人民广场周边街区、戴家片区、东风路街区等4个详细控制性规划,完成了城市绿地、停车场、充电桩、旅游等9个专项规划,市本级办理工程规划许可52个,规划管控效益不断显现。
(三)资源保护彰显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一是耕地保护国策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办法,修订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全市新增耕地15198亩,兑现“旱改水”承诺15544亩,归还借用水田指标274亩,建设项目占用耕地6595亩,补充产能指标351万公斤,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报批。邵阳县交易水田指标1807.5亩,成交金额3.58亿元,为全市乃至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做出积极贡献。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6.1万亩,达到永久基本农田的5.06%。二是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开展砂石骨料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清理处置保护地(区)内省级发证矿业权项目41个。出台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闭砂石土矿60家,为年度任务数118%。隆回杏枫山金矿等3个矿山纳入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公示名单,新邵县龙山矿业保留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三是土地违法惩治力度空前。强力推进“大棚房”整治,全市“大棚房”9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106.622亩,得到了武汉督察局的充分肯定。强力推进违建别墅的清查整治,整治速度处于全省前列。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整治工作,立案查处1034宗,罚款3199万元,追责48人。强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所列问题正逐步整改到位。
(四)权益管理迈出新步伐。全面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摸清资源家底,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三调工作有序推进,市本级及各县(市)初步调查数据全部通过国家内业核查。启动资江干流邵阳段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60%水域面积外业核查。二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试点。在武冈市开展城镇标定地价公示试点,在邵东市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试点,在新邵县、隆回县、新宁县等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点工作。制定发布市级、县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项目成果质量全省排名第二。三是深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领导包案和定期调度制,强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全市消化2009-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9210亩,超额完成部定15%的任务,完成率排全市前3位是新宁县、新邵县、邵东市。全市处置武汉督察局例行督查发现的闲置土地383.2亩,处置率为90%,其中隆回县没有一宗闲置土地。全市盘活空闲土地27139亩,盘活率为52.68%,超过省定目标,盘活率排全市前3名的是武冈市、洞口县、新邵县。2015-2018年土地供应率除新邵县、邵阳县、绥宁县外,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四年全部达标。武冈市、新宁县分别获评2018、2019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大督查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分别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亩奖励。
(五)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一是机构改革稳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了机构改革,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市本级在三定方案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分工调整,迅速实现了干部职工物理和心理上的深度融合,迅速实现了机关科室与省厅业务处室的对接,迅速实现了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三院”改革合并,组建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合力不断增强。二是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坚持不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40项,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站受理、一图管理、一库查询、一网登记”,50%业务由“最多跑一次”提升到“不须跑”。房地产综合验收8个工作日完成,完成验收55宗,面积297万平方米。70%的依申请类事项审批实现了网上办理。三是内控改革成效明显。在全局机关内部全面推动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机关各项工作都呈现出了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在市委、市政府的评比表彰中,市局获得的各种荣誉显著增加。
(六)维护民生展现新作为。切实办好自然资源领域民生实事。一是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处置信访案285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代表全市接受省政府信访督查检查,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受理行政复议19件,出庭行政应诉45件,办结建议提案31件,受理依申请公开83件,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二是主动防治地质灾害。严格落实汛期工作责任制,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403起,成功避让地质灾害71起,地灾防治无人员伤亡。开展地灾工程治理,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申报13个,完成8个。三是主动推进扫黑除恶。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摸排线索124条,配合查处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案——肖体赞黑社会性质犯罪等重大案件,自然资源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现场会在武冈市召开。市局扫黑除恶工作接受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检查,得到了较高评价。四是主动破解遗留难题。针对公租房、安置房、棚改房存在的一系列遗留问题,主动担当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牵头起草了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实施办法,千方百计解决49个已完工项目和26个在建项目的矛盾和问题,取得了实质性的工作进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满意度。
(七)党的建设焕发新面貌。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政治机关属性,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均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门抓教育,开展9个专项整治解决了一系列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局机关的主题教育成效得到了省委第五指导组和市委第十指导组的充分肯定。二是以支部“五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召开机关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完成党支部调整与换届选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推进工作制度体系化,基层党组织面貌焕然一新。三是以构建防控体系为保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省委“4.20”、市委“3.20约法三章”要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件3起。主动申请创建“廉洁单位”,创造性地构建廉政意识提升、权力运行约束、信息手段监督、责任追究与案件查处的四大风险防控体系。先后出台《局党组议事规则》等10余项制度,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
七、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机构改革的目标未完全实现。事业单位改革还不到位,“三测合一”还未完成,县市机关改革后,基层自然资源管理力量有削弱倾向。二是用地保障依然困难。一些地方用地报批组卷合格率不高,用地报批费用不能及时缴纳,征地拆迁不能及时到位。三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效率不高,互联网+政务建设不到位,“多规合一”平台运行还没步入正常轨道。四是土地执法不到位。土地违法长期监管不到位,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普通存在,发生了“申家大院”等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五是新的职能职责带来更多的新的工作,各项工作开展的经费压力大,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快机构改革的力度,保障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3、继续放管服的推进工作,完善“硬件”抓好“软件”,让自然资源的各项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4、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
5、从严从紧规范部门支出,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