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关于公布实施邵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8-25 16:11
  •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访问量:
  • 字体【      】

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政府运维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99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结合实际开展了园地、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目的和意义

园地、林地、草地价格定级与基准地价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通过基准地价的制定,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三、成果主要内容

1、工作范围与对象

本次邵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范围为整个城区(双清区、北塔区和大祥区),工作对象为邵阳市本级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园地、林地和草地。其中,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2、基准地价内涵

园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权利为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利年期为30年;基本设施状况为按照邵阳市本级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基准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

林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权利为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利年期为70年;基本设施状况为按照邵阳市本级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宗地外道路通达;基准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

草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权利为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利年期为30年;基本设施状况为按照邵阳市本级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宗地外道路通达;基准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

3、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

(1)园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园地划分为2个级别。其中1级主要分布在城区区位条件较好、交通路网密集、土壤肥沃质量好的区域;2级主要分布在区位条件一般、交通路网不发达的乡镇。

园地1级基准地价0.9393万元/亩,2级基准地价0.7293万元/亩。

(2)林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林地划分为2个级别。其中1级主要分布在区位条件较优、交通路网较密集、土壤肥沃质量好的区域;2级主要分布在区位条件一般、交通路网一般、土壤肥沃质量较好的区域。

林地1级基准地价0.6667万元/亩,2级基准地价0.4万元/亩。

(3)草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草地划分为2个级别。其中1级主要分布在邵阳市园艺场、石桥街道等区位条件较优的区域;2级主要分布在陈家桥镇等次一级的区域。

草地1级基准地价0.3932万元/亩,2级基准地价0.3233万元/亩。

(本次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啊特指集体园林草地价格,国有园林草地价格参照同行政村同地类相邻区域集体园林草地价格上浮10%。)

四、成果应用

1、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

2、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3、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4、支撑自然资源清查;

5、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参考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39-532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