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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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重要文稿起草、文书保密、综合调研、综合统计、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组织绩效考核;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依申请公开和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的答复工作;牵头组织政务信息报送,承担综合统计、分析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统筹采购、调配、处置固定资产;指导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工作。
  • 负责机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市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外事及干部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双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扶贫、民族宗教、统战、工青妇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采购和服务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诉讼、裁决、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的司法工作,负责组织听证,统筹开展相关项目风险评估;承担法律服务统筹管理工;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 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决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减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基金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拟定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的资金管理;负责局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 负责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地类认定、地类变更工作。
  •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以及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管;负责组织市本级建设项目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工作。
  • 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统计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拟定、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市本级土地供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拟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开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审核和组织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建立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承担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负责全市“多规合一”协同工作,负责全市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规划学会(协会)的工作。
  • 负责拟定有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规定;组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实施评估、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建设实施计划;组织编制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组织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风貌景观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管理;负责审查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负责规划展示工作。
  • 负责全市市政类项目的规划管理,承担市政类(含交通类、水利类等需要市级办理的跨区域项目)的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总图的技术审查;负责市政类项目的规划条件核定和下达;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起草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承办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39-5325924